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自然人股东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再以其他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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