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一定直接转移给同胞兄、姐,首先要看其兄、姐是否有抚养能力,并且家中若是有外祖父母并有抚养能力,则交由外祖父母抚养会更为合适,亲兄、姐只是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否会真正承担这个义务还需要看具体情形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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