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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支付利息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1、根据时效规定,只有当欠债约定时间到,债务人依然不愿归还欠款,而债权人又没有催促的情况下才开始计算。而如果进入司法程序,则没有诉讼期时效。
2、10年每年付利息,视为该借款依然有效,没有结束,所以,追诉期应该以停止利息一刻算起,不能从10年前算。追诉期2年,过时诉讼效力判定应该是:债务人停止利息后,债权人没有及时向债务人要求还债,时间超过2年以后债权人再主张。刚才我去查了下相关法律,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一直在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则追诉期依然有效。
3、追诉期的界定,是以债权人能举证的最后一次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到最近一次重新举债,间隔时间。这个间隔要超过2年以上,则债权无效。如果间隔期间,债权人不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可以举证,那么,就算债务人恶意拖延不还,达到2年甚至更久,债权人依然可以主张债务。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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