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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被告代理词

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2、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3、双方之前存在的关系。
4、司法鉴定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
5、被告依法不应对原告承认任何风险责任。
6、处于人道主义的施救并不等于承担责任。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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