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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多长时间发放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原则上应在三十日至六十日内发放离婚证
二、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的,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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