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这一法律规定,有着明确的含义。
胁迫意味着一方利用对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方面的威胁,强迫对方做出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行为。
当合同是在这种胁迫情形下订立的,受胁迫的一方拥有权利。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开始计算,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则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有权申请撤销。
而受胁迫的情况,是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撤销。
一旦合同被撤销,其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进行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需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所受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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