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法层面来讲,纳税义务通常是法定的,但在民事合同范畴内,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能够约定由谁具体来承担税费。
就拿房屋买卖合同来说,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由买方承担卖方应当缴纳的部分税费。
然而,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倘若约定使得当事人逃避纳税义务等违反税法的行为出现,那么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双方有约定,税务机关依然会按照法定的纳税义务人来征收税款。
如果承担税费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则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其追究违约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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