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医疗费按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金额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二)确认是否涉及伤残赔偿。若经专业鉴定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三)结合事故责任划分确定赔偿金额。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全责方承担全部赔偿,主次责任按比例分担。
(四)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赔偿争议。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时提供完整费用凭证和计算依据。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