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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的房子付了首付没全付,但婚后共同还贷款,这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二、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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