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行使权利:权利人要留意债权诉讼时效,在三年内积极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
(二)关注分期债权:对于分期履行的债权,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
(三)谨慎对待时效届满: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提出不履行义务抗辩时,若义务人之后又同意履行,权利人可继续要求其履行。
(四)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若权利受损害超过二十年,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