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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应当中止听证
哪些情形应当中止听证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允许公民或企业从事一些特定的事项,而这些事项也就是行政许可事项。通常,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024-02-23 12:08:49
已帮助17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情形应当中止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⒈当事人残废或者组织解散,需要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⒉当事人或者本案调查人员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参加听证的;
⒊在听证过程中,需要对有关
证据
重新调查或者鉴定的;
⒋其它需要中止听证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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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应当中止听证
乐伟
问题:你好,我的儿子在徐州一中上学。现在高三2班,在学校因老师给他讲学习的事情,他难受请假回家跟我说了一下。我听了以后他觉的我说的话没有向着他。就在当天家人不知道的情况出去,夜里跳河自杀了。学校有无责任。
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追究学校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法律适用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1、垄断经营利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2、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有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以及知名商品特有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混淆、误认、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情形应当属于自首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尚未被司法单位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终止用工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这一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针对非全日制劳动,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作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讲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关系不得终止的情形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依该条规定老职工要知道不得终止的条件不是无休止的,当法定不得终止的条件消灭,如孕妇在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会终止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导致债务合同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的,就会导致合同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什么呢
停止执行死刑情形如下:(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判决“可能有错误”包括下列情形:(一)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判决“可能有错误”包括下列情形:(一)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律情形有几种
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律情形如下:1、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2、劳动者中止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例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事第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等五种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行政机关应终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情形
房屋出租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1、该出租房屋毁损;2、租赁合同到期;3、承租人死亡;4、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5、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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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14:34:56
最轻的是行政处罚,你有前科,有可能认定你这是累犯,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问题:我盗窃罪然后有前科,金额没超过2000,会不会直接。行政处罚?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6:51:37
具体遇到什么问题 需要哪方面帮助
问题:一般企业背调行政拘留?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06:09:29
您好是不会造成影响的
问题:然后她报警了,后经警察处理,对我罚款200块并道歉,这个行政处罚会不会对我兄弟姐妹报考公务员和子女造成影响?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8:39:09
您好案件到哪一步了,如果已经开庭了,需要被告同意
问题:撤诉需要被告到厂嘛之前被投诉黑户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22:39:11
您好一审裁定书在送达生效后10日内上诉,一审判决书在在送达生效后15日内上诉
问题:法院判了,多长时间可以复议?
刘飞飞律师
2024-04-03 11:03:58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机关单位
问题:孟律师!我的行政诉讼案中被告当事人被调走了怎么办?谢谢您!?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22:39:11
您好一审裁定书在送达生效后10日内上诉,一审判决书在在送达生效后15日内上诉
问题:法院判了,多长时间可以复议?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14:34:56
最轻的是行政处罚,你有前科,有可能认定你这是累犯,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问题:我盗窃罪然后有前科,金额没超过2000,会不会直接。行政处罚?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6:51:37
具体遇到什么问题 需要哪方面帮助
问题:一般企业背调行政拘留?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06:09:29
您好是不会造成影响的
问题:然后她报警了,后经警察处理,对我罚款200块并道歉,这个行政处罚会不会对我兄弟姐妹报考公务员和子女造成影响?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8:39:09
您好案件到哪一步了,如果已经开庭了,需要被告同意
问题:撤诉需要被告到厂嘛之前被投诉黑户了?
刘飞飞律师
2024-04-03 11:03:58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机关单位
问题:孟律师!我的行政诉讼案中被告当事人被调走了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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