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偷采河沙的相关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四十七、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违背矿产资源法的限定,未获到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私行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私行开采国家限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九条违背本法限定,未获到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的,私行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私行开采国家限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能够并处罚金;拒不停止开采,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限定对直接职责人员追究刑事职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背本条例限定,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做法、采取补救措施外,能够并处警告、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职责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四)未经准许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限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