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比如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店铺,此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连带清偿。这种情况下,双方要共同规划还款,避免逾期影响双方信用。
(二)若贷款仅男方个人使用,未用于夫妻共同事务,像为个人买奢侈品且另一方未受益,是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独自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三)若债权人能证明贷款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女方事后追认,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