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
财产损失的
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
处罚。
(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
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
犯罪的,以
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偷开
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
盗窃罪
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
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情节严重的,以
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