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醉驾导致对方车损,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后在除外情形下可向致害人追偿;商业三者险通常因醉驾免责;交强险和商业险不足赔偿时,由醉驾者自行承担剩余赔偿,赔偿以车辆实际损失为准,有争议可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获得基本赔偿,所以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若存在受害人故意等除外情形,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向致害人追偿,可避免致害人恶意行为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商业三者险合同一般将醉驾列为免责范围,是为了约束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降低道德风险。当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不足时,醉驾者作为侵权人,自然要对剩余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能填补受害人的合理损失。若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协商、调解或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赔偿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