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收养赡养专题 > 因没有小孩,想领养别人不想要的小孩,该怎么上户口

因没有小孩,想领养别人不想要的小孩,该怎么上户口

私抱养小孩如何上户口私自收养的孩子,上户口,可参照如下处理:
1,不管当事人是私自收养还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
2,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3,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
4,如果对方无理由拒不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信访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情况6,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新闻媒体的关注。收养条件是1无子女2有扶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以上。申报材料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
2、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
3、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
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
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