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登记并不要求一定得预约,且通常是不用预约的。但是具体是否要预约还需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决定,由民政局婚姻登记的根据其业务量决定。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的较少,应该不用预约。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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