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之间发生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立马报警,警方应当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其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及时将受害者送至医院治疗。对于实施家暴者,警方可以依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管制或者拘留,并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鉴定伤情和就医,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