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去查对方名下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查到可执行财产就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手段实现债权。
(二)若查询后对方确实没财产可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等对方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三)与对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让对方分期赔偿,若对方不履行协议,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四)让法院将对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以此督促对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