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贷关系成立需借贷合意与款项实际交付,无转账记录时出借人需补充证据证明交付,可采取多种补救措施并及时固定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借贷关系的有效成立要求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实际交付两个条件。借条只能表明双方有借贷的意愿,若缺少转账记录,出借人就要补充其他证据来证实款项已交付。补救措施如下:若为现金交付,可收集能清晰陈述交付细节且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可调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交易记录或银行流水;固定对方承认收到款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收集对方后续还款凭证间接证明借款已交付。及时固定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在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