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或被盗等原因需补办者,首先到原出生医院领取《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按照表上要求填全相关内容。
补办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双方证件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书面说明)、户口本。
2.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出生医院提供)。
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淮安日报)
4.父/母亲工作单位或居/村民委员意见(需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需签字盖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审核意见(需出生医院医务科签字盖章)。特别提示: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证对象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本申请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父母亲或领养人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