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我国《
民法典》(起施行)明确规定了
离婚后不直接
扶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
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
起诉到
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
拘留或者罚款。如果
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