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好相关凭证。对于医疗费,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对于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凭证也应妥善留存,以便后续确定赔偿金额。
(二)及时进行伤残鉴定。若造成受害人残疾,应按照规定进行伤残鉴定,以此确定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数额。
(三)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车辆有保险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配合其完成理赔流程,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