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应避免自行邮寄起诉书给被告,要及时将起诉书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负责送达,以确保送达的法律效力和符合法定程序。
(二)了解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若被告拒绝直接送达,可关注法院是否采取留置送达等其他合法方式。
(三)积极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除了电子送达,法院还有多种法定送达方式,应由法院依程序进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