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仲裁专题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找哪个部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找哪个部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可以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仲裁申请;而法院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作出裁定,即撤销裁决或者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