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全责方要保留好垫付费用的各类凭证,如医疗费发票、维修清单、付款记录等,这是后续理赔的关键。
(二)申请理赔: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垫付凭证等材料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赔付合理费用。
(三)处理超限额费用:若垫付费用超出保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全责方承担;对于保险不赔付的非医保用药等费用,与受害方协商解决。
(四)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受害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全责方补足。
(五)及时沟通:全责方要及时和保险公司沟通,保证理赔流程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