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财产侵权专题 >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哪些规定处理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哪些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