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合同诈骗判定要以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为依据。其主体涵盖自然人和单位等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要求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目的,客观上是在签订、履行土方合同过程中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数额较大财物。
2.常见欺诈手段包括虚构土方工程项目、伪造工程审批手续和资质文件、夸大工程量、虚假承诺工程进度、在无实际履行能力时签订合同,以及收受预付款和保证金后逃匿或挥霍款项等。
3.判定重点在于审查行为人是否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骗取财物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同时要区分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关键在于行为人是为非法占有财物,还是仅为促成合同履行。
4.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土方工程项目的监管,严格审查项目审批手续和资质文件;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对于涉嫌合同诈骗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