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立案方面,报案人可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审查材料,提供更详细准确的线索。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且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复议。
(二)民事、行政立案时,当事人准备材料要确保起诉状规范、证据充分。若选择网上立案,仔细阅读诉讼服务网的指引,避免因操作失误影响审核。审核通过后尽快缴纳诉讼费完成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