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治安管理专题 > 违法所得的追缴程序是什么

违法所得的追缴程序是什么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6、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
(1)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提出抗诉
(2)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