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无力抚养子女,可以寻求以下法律途径:1. 申请社会救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无力抚养子女的家庭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2. 变更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如果父母无力抚养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由其他亲属抚养。3. 申请司法救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家庭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4. 寻求社会组织帮助。一些慈善组织、基金会等也会对贫困家庭提供救助。总之,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依法寻求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