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时,不是看谁提出的离婚,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秉公而断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所以从法律的层面来说,谁先提离婚没有任何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