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非本人签字的合同是否因善意取得而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善意取得主要用于物权领域。无权处分人把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要是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且以合理价格转让,该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经登记,不用登记的也已交付给受让人,那受让人就能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在合同方面,要是构成表见代理,就算不是本人签字,合同也可能有效。表见代理就是,虽然行为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觉得行为人有代理权,从而和他进行法律行为,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像无权代理人拿着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书等,让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这时签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若不构成表见代理,非本人签字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本人追认,合同就有效;本人拒绝追认,合同就无效。善意取得不直接决定合同效力,它主要解决物权归属问题。要是合同无效,但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受让人依然能取得物权,原所有权人只能找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