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还款:被告查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金额、时间和方式,直接联系原告,协商一致后通过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还款,还款完成让原告出具收款凭证。
(二)不主动履行:原告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查询被告名下财产,采取冻结、划拨、查封、拍卖等措施偿债。被告有能力却拒不还款,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被告应积极配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