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夫妻债务案件的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上由借贷双方负举证责任。
2、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外所负
债务,首先推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要主张债务是对方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要尽到如下的证明责任:
(1)夫妻一方举证证明
债权人与举债的一方在建立
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明确约定为举债一方个人债务的;
(2)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夫妻一方需要对
债务人知道此约定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
对外担保之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和
违法犯罪所负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夫妻一方有
证据证明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作为
夫妻债务认定。
3、法院在
当事人举证的基础上,依职权审查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不可以仅凭
借条、借据简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