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拘传是司法机关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强度较轻,旨在确保相关人员配合调查讯问。
(2)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且随传随到的措施,适用于社会危险性较低的情形。
(3)监视居住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强度高于取保候审,用于不宜羁押但需管控行动的情况。
(4)拘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紧急情况下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期限较短且需符合紧急条件。
(5)逮捕是由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强度最高。
提醒: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对应规定,如监视居住时不得违反指定居所的限制;若对强制措施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变更或解除,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