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
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
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
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的有关证明;
(一)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
劳动关系货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
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
工伤的发工伤证。
(二)
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
伤残等级。
(三)
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
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申请工伤待遇
赔偿的时效
对于申请
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λ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λδ在依
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λ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λ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另一种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
劳动争议而引起的
纠纷,其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
仲裁时效期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