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不过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比如原本约定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含履行合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损失。
(三)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