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准备工作:除提前确定宣判时间、地点并公告外,可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公告范围,如网络平台、社区公告栏等,让更多公众知晓。
(二)规范开庭环节: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时,应维持好法庭秩序,确保全体人员规范起立,展现法庭的严肃性。
(三)提升宣判质量:宣读判决书时,可适当增加对关键法律条文的通俗解释,让当事人和公众更好理解。
(四)强化权利告知:以书面形式将上诉权利、期限和法院等信息提供给当事人,避免口头告知可能出现的遗漏。
(五)完善庭审结束流程:提醒当事人认真阅读庭审笔录内容后再签字,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