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离婚程序:
1、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2、写好离婚起诉状,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开庭审理,被告按缺席审判处理。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