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案件受理费时,需先确定诉讼请求金额,然后按照对应分段比例计算。如请求金额不超1万,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依此类推。
(二)原告在起诉时要先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费用承担看判决结果。若败诉方全败,由其承担全部费用;部分胜诉则按比例分担。
(三)若原告撤诉,法院会退还一半受理费。
(四)经济困难者可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