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判缓刑后抗诉被再拘留,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缓刑期间规定,如按时报到、遵守会客规定等,避免出现可能被认定有社会危险性的行为。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在抗诉过程中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展现良好态度。
(三)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法院阐述当事人符合继续适用缓刑或无逮捕必要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