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要收集好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以确定实际发生的医疗费;通过单位证明等材料确定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误工费;明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计算护理费;依据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计算残疾赔偿金;按规定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二)财产损害赔偿要及时收集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的证据,如交易记录、评估报告等。
(三)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需保留好能证明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等方面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