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离婚赠与子女财产纠纷达成一致,可自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财产赠与相关事宜,此方式能避免矛盾激化,高效解决问题。
(二)诉讼解决:
1.若赠与财产未转移,在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未经过公证的情况下,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2.若财产已转移,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法院会根据法律和具体证据,判定赠与行为效力及是否应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