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答辩期限规定是,被告人从收到
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
答辩状的权利。
上诉期限的规定是,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
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
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