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民间借贷起诉后法院找不到人,可采用公告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法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二)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三)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适用公告送达传票。公告送达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四)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