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子去世儿媳没有
赡养婆婆的义务。
2、儿媳与公婆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两者属于姻亲关系。从
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上讲,他们之间并无
扶养、赡养的
权利和义务。
3、法律依据:根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