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诉讼费用计算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依据。不涉及财产分割时,每件案件受理费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的,无需额外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案件受理费。
2.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先交纳,最终负担方根据案件审理结果确定,通常败诉方承担,但离婚案件双方均有责任时可能双方分担。
3.需明确上述费用仅为案件受理费,不涵盖保全费、鉴定费等其他诉讼费用,若有此类费用产生,需按实际情况另行缴纳。
解决措施和建议:
-提起离婚诉讼前,原告应充分了解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合理预估费用。
-若涉及财产分割,提前准确统计财产总额,以便计算案件受理费。
-对于可能产生的保全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提前做好资金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