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同居专题 >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是否返还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是否返还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是否返还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23 11:54:08 已帮助156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是否返还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若是不以结婚为目的,则是不需要返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任何的程序,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也不需要签订协议。具体如下几点:(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是赠与的内容是以结婚为目的,属于彩礼性质,若在婚前分手,则应结合具体案情适当返还。(二)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对于未婚同居的双方只要其所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应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