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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院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其实对于一般案件而言,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都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法院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而是因为程序问题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是可以再一次起诉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再一次起诉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有时虽然原告起诉了,但是被告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或者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就申请了撤诉,但是若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继续还款或未按照新的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催告无效后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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